深圳小產權房現(xiàn)狀如何?
更新時間:2020.09.16 16:44 作者:handler
為了迎合入深的一大部分外來務工大軍,深圳在早些年間開發(fā)了很多小產權房產,為的就是可以提供足夠的住房,深圳小產權房主要是建在集體所有土地的房產,這種產權的房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,而且也是無法獲得相應的房產證的,但是,很多奸商為了賺取更多的利益,利用政策的漏洞,強行修建了很多不符合當地法規(guī)政策的小產權房產。
所以,當地政府也在極力的鏟除這種不符合規(guī)定的小產權房產,當然,小產權房產也是為很多外來務工人員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的,畢竟這種小產權房入手簡單,而且費用也是比較便宜的。
小產權房特征
首先,小產權房的土地使用不合法。小產權房是由開發(fā)建設單位直接在集體的土地上開發(fā)建設房屋并出售給購房人,未將集體的土地征用為國家用地并轉變?yōu)榻ㄔO用地,未辦理土地出讓手續(xù)并按規(guī)定上繳給國家土地出讓金和稅費,所建房屋因用地不符合法律規(guī)定的程序和條件,小產權房所占有的土地屬于非法用地。
其次,小產權房的開發(fā)建設程序違法。小產權房的開發(fā)建設單位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證,未辦理且事實上也無法辦理規(guī)劃許可證等相關手續(xù),未按規(guī)定上繳給國家土地出讓金和各項稅費,其開發(fā)建設房屋的程序不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。
再次,小產權房無合法產權證書。房屋屬于不動產,即必須要經過國家規(guī)定的政府部門登記、頒發(fā)證書才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權力。
從上述的特征可以看出,小產權房的地位還是比較尷尬的,國家出臺了很多的有關小產權房的政策,但是,地方政策和法規(guī)與國家的政策法規(guī)是相適應的,所以,對于深圳小產權房,其政策方面的變動也是比較大的。
深圳2013年停止建設小產權房,深圳小產權房很多是合法的,有正規(guī)報建手續(xù),有少部分還有四證,就是沒有獨立紅本(商品房),只是有少部分私人違建(超出政府紅線)所以看到有些拆掉也很正常。所以,可以看出,深圳當地政府對于深圳小產權房的政策還是比較人性化的。
深圳小產權房現(xiàn)狀
第一,小產權房數量多。小產權房之所以能得以生存和發(fā)展,始終與政府的相關政策有著密切的關系。深圳當地政府的政策還是比較人性化的,對于小產權房并不是一桿子打死,而是選擇性的拆除。
第二,小產權房保障差。由于小產權房沒有相關的法律保障,更沒有房產證,所以,如果遇到拆遷的情況,是無法獲得相應的補償的,而且不能進行正常的上市交易,也不能繼承,不能辦理抵押。
第三,小產權房效應強。拆除違法小產權房不僅意味著巨大的經濟損失,嚴重時還會引致社會不安。如何賠償購房者的損失,如何安排他們的住所這些問題都是及具敏感性的,是必須解決的問題。
從上述的深圳小產權房現(xiàn)狀可以看出,深圳的小產權房產的政策方面還是比較寬松的,從2013年開始停建這種小產權房產,對于合法的小產權房會根據相關的法律來進行評判,而對于違建的小產權房,則是直接拆除的,所以,小產權房的很多問題依然是需要解決的。